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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严查季!钢铁企业成重灾区,多家企业被罚款!

发布时间:2020-11-24    浏览次数:993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发挥秋冬季大气污染减排效益,近期,多地先后组织秋冬季大气环境帮扶执法专项行动,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现场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夜查、晨查

宝友焊管制造有限公司

10月3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南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宝友焊管制造有限公司一条高频焊管机组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3万元整。对该公司负责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南区分局已于11月3日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移送。

经安钢铁有限公司

11月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焦炉顶部7号炭化室上方封闭不严,焦炉烟气无组织放散。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10万元罚款处罚。

新宝泰钢铁公司

11月8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一行在新宝泰钢铁公司发现竖炉球团成品落料口密封不严,除尘器未正常使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高炉斗车装料处密封不严、收尘不到位,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焦炭矿槽落料处密封不严,有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责成丰润分局对上述问题依法查处,限期改正。

二、山西严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

美锦钢铁被责令整改

11月14日晚,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省市联合督查组,深入清徐县最大工业企业——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暗访检查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因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被责令整改。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原本应在9月底必须完成的超低排放改造,因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完成评估与监测。钢渣车间因封闭不严,喷淋频次不够,无组织扬尘排放严重;机动车管控措施不到位,厂区内时而有拉运物料的国四排放重型柴油车进出;烧结脱硫脱硝在线监测数据不正常,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在线站房管理不到位,尚未完成站房门禁监控的联网和在线监控设施的验收等问题。

临汾市副市长夜查环保工作

11月12日晚,临汾市副市长潘海燕带领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襄汾县焦化、钢铁企业检查环保工作。

潘海燕一行在襄汾县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和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企业重污染天气错峰生产执行情况、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等,并随机调取企业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车的进出记录,交由相关部门核查。

三、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夜访联合特钢公司

11月15日晚21:00,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监察总队到联合特钢公司就公司重污染Ⅲ级(黄色)预警应急预案落实及年终冲刺攻坚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夜访。

检查组到访能环处,首先检查了联合特钢公司2#门、10#门环保门禁系统运行情况,调阅了11月15日进场车辆数及相关车辆信息,对是否为国五车辆进行了确认核实。随后查看了烧结机停机监控,了解烧结机停机情况及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询问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公司落实的具体措施。

检查组对该公司重污染黄色预警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表示肯定,要求继续严格按照重污染应急预案,并继续同步做好市蓝天办《关于全力应对11月中旬不利气象条件的通知》及相关冲刺攻坚措施。

当前正处于“秋冬防”的关键时期,钢铁企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增强环保和安全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秋冬季生产各项要求,执行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为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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