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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区域将实施新版“两个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7    浏览次数:1443

日前,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下称“两个细则”)。
“两个细则”适用于华中区域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重庆市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并网发电厂。
“两个细则”指出,并网发电机组(含30MW及以上的风电场、3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必须具备一次调频功能。所谓一次调频,是指电网的频率一旦偏离额定值时,电网中机组的控制系统就自动地控制机组有功功率的增减,限制电网频率变化,使电网频率维持稳定的自动控制过程。
这意味着,新能源场站需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接收并自动执行电力调度机构远方发送的有功功率控制指令(AGC 功能),其有功功率及有功功率变化速率应与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给定值一致。“两个细则”要求,新能源场站有功功率变化应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其限值应根据所接入电力系统的频率调节特性,由电力调度机构确定。
按照“两个细则”要求,当风电机组/逆变器的无功容量不能满足系统电压调节需要时,应在风电场、光伏电站集中加装适当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必要时加装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据悉,此版“两个细则”自2020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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